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直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省教育厅定于2021年9月份继续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主题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初心,勇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懈奋斗。
二、活动内容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各地各校要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与全面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紧密结合起来,统筹用好红色资源和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继承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心怀“国之大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努力当好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做好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坚持德法并举,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各地各校要结合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要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结合相关典型案例,认真对照依法治校、依法从教和我省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要求,深入开展研讨、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查摆自省,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不断增强自身法治素养和规则意识,提高依法执教、规范执教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
(三)坚持守正创新,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领。各地各校在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中,要紧扣时代脉搏,紧密联系教师工作实际,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要深度挖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线、“停课不停学、不停教”和全面振兴乡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涌现出来的优秀教师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感召和引导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崇文尚德。要通过组织开展专题报告会、系列报道、主题演讲、巡回宣讲、表彰慰问等多种形式,并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移动终端等多种媒体平台和宣传渠道,拓宽和创新优秀教师代表的宣传方式,切实提升宣传感染力、引导力、影响力,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从“被感动”到“见行动”,自觉践行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
(四)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学习教育与制度建设并重,坚持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相融合,在加强师德宣传教育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坚持落实师德第一标准的要求,严格规范师德考核评价,坚持多主体多元化评价,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要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明确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即年度考核不合格,并取消其在教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推优评先、表彰奖励和人才项目等方面申报推荐的资格。要坚持对师德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严肃查处学术不端、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体罚学生等违禁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五)紧扣师德主题,深入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活动。为推进我省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走深走实,省教育厅将以“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为主题,委托广东教育杂志社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师德主题征文及微视频征集活动,委托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华南师范大学)组织开展师德巡讲活动。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各专题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2)要求组织开展相应活动,广泛动员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其中,切实增强教师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确保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师德师风建设是凝心铸魂、立德树人的基础性工程,关乎学生成长成才,关乎教育改革发展,关乎社会文明风尚,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为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和活动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注重实际成效,加强模式创新。各地各校要积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挑战、新变化,充分运用数据平台、人工智能、网络技术等信息化手段,改进和提升师德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深入开展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师德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实效性。要改革创新师德教育工作机制,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的重要内容,贯穿融入教师管理工作全过程,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组织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有效提高师德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三)善于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是加强全省师德师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在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凝练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制度创新成果,加快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上新台阶。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和省直属学校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情况,包括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计划等,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27日(星期三)前报我厅(师资管理处),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到电子邮箱:szgl@gdedu.gov.cn,联系电话:020-37629059。
附件:1.关于开展“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师德主题征文及微视频征集活动的方案
2.关于开展“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师德巡讲活动的方案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8月21日
附件1
关于开展“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师德主题征文及微视频征集活动的方案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激发我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精神,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第十一届师德主题征文及微视频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
二、对象范围
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高等院校在岗教师,含民办学校在岗教师。
三、活动内容
围绕“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主题,从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到永葆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初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争做“四有好老师”、做好“四个引路人”,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积极贡献力量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集中展现我省教师信念坚定、锐意进取、崇德修身、博学精专的新时代精神风貌。
四、选送数量
(一)各地级以上市每市选送120篇征文(其中幼儿园组30篇、小学组50篇、中学组30篇、中职组10篇)。各级各类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征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所在地级以上市负责报送的范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征文按所在学段分组报送。各高等院校每校选送10篇征文(各高等院校附属中小学及幼儿园由学校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负责报送)。各省直属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每校选送5篇征文。
(二)各地级以上市每市选送3个原创微视频、各高等院校每校选送1个原创微视频。
五、优秀作品评选
省教育厅委托广东教育杂志社组织专家,分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校(高职高专)和高校(本科)6个组,对各地各校推选的征文进行初评、复评、终评。各组分别评选出幼儿园组优秀征文一等奖12篇、二等奖24篇、三等奖36篇,小学组优秀征文一等奖20篇、二等奖40篇、三等奖60篇,中学组优秀征文一等奖12篇、二等奖24篇、三等奖36篇,中等职业学校组优秀征文一等奖4篇、二等奖8篇、三等奖12篇,高校(高职高专)组优秀征文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高校(本科)组优秀征文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并遴选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高教探索》等杂志上刊登。同时,分中小幼、高校(高职高专)和高校(本科)3个组,对各地各校推选的微视频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每组分别评选出优秀视频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并选送部分优秀获奖作品在“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南方教育网”网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网站及微信平台等媒体播出,用于教育的公益宣传。本次活动将从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高等院校或省直属学校中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作品要求
(一)征文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以2000—4000字为宜,高校(高职高专)、高校(本科)征文的字数可适当增加。征文内容应紧密联系我省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紧扣主题、立意深刻、条理清楚、语言通顺。各地市及各校选送的征文须进行文章查重(查重率不超过30%),确保原创性。一旦发现涉嫌抄袭、学术不端等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
征文首页要注明文章标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作者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参评。电子版使用word 2003及以上版本,文档名称统一格式为:作者姓名+标题。征文纸质版要求A4纸打印,一式1份。
内文字体的要求: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各地各校推选提交的征文应按组别(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等职业学校组、高职高专组和高校本科组)进行分类,提交的电子版也应按组别分不同的文件夹。报送作品时,请一并填报《XX市(校)师德征文统计表》。
(二)微视频作品以优秀案例的形式呈现,应具原创性、教育性,主要反映本市或本校教师良好精神风貌。视频内容应紧扣主题、立意鲜明、真实具体、生动传神、激人奋进、予人启发。视频限1280*720及1920*1080两种分辨率,格式可用WMA、AVI、MPEG、MKV等,原则上片长不超过5分钟,高清格式。视频片尾注明制作单位信息。作品以U盘报送,同时报送作品脚本,名称统一格式为:单位全称+标题。联系方式须注明:作品标题、组别、单位全称、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报送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参评。另附纸质版《授权确认书》,并注明奖状的署名方式。报送作品时,请一并填报《XX市(校)师德微视频统计表》。
(三)各地各校务必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推选的征文纸质版、征文电子版、微视频(电子文档与微视频一并存入同一个U盘)报送至广东教育杂志社《师道》(人文)编辑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55号,邮编:510045,电话:020-83548703,收件人:李淳、黄佳锐)。
七、组织保证
为确保此次征文与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广泛发动和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参加,特别是要动员各级各类高级技术专业教育人才和获得省级以上人才项目或荣誉称号的教师结合实际撰写师德主题文章,做好本地本校优秀作品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各地各校应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对征集的征文及微视频进行评选,对优秀作品的作者给予通报表扬。省教育厅将视情况对各地各校征文及微视频征集、评选工作在全省进行通报。
联系人:广东教育杂志社 李淳、黄佳锐;联系电话: 020—83548703。
授权确认书
欢迎参与广东省教育厅“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微视频征集活动,感谢你单位给予的大力支持。
为了使你单位创作的作品实现多种社会价值,号召更多的人关注师德师风建设,我们可能将你单位的作品用作在各级各类教育部门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及其他相关工作中。因此,请你单位负责人在充分理解该宗旨的基础上,在下方的确认书上签名。
本单位对下述注明的方式使用本作品给予确认。
本单位保证是师德微视频作品《 》的原创作者,未抄袭,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本单位同意授权“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南方教育网”网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网站及微信平台等媒体播出,用于公益宣传教育活动。同意本单位创作的《 》无偿在电视台、网络等刊播。
授权单位负责人签名:
授权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注:
奖状署名方式:
附件2
关于开展“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师德巡讲活动的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双减”背景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勇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省教育厅决定2021年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师德巡讲活动。
一、巡讲目的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上,持之以恒抓紧抓好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能力。
(二)用身边人讲好师德故事,用真人真事诠释师德内涵,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坚守教育初心使命,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懈奋斗。
(三)建立师德巡讲常态化工作机制,在省、市、县和校各级遴选培育一批师德高尚、事迹感人、善于表达的宣讲团成员,组建立体化、多层次、递进式的师德宣讲团成员库,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极具感染力和影响力的师德巡讲优秀案例。
二、巡讲主题
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
三、巡讲内容
(一)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六要”等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弘扬新时代教师潜心立德树人、静心教书育人的高尚品德。
(二)结合建党百年系列庆祝活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强化“四史”学习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充分激发教师主动学习、增长才干的内生动力。
(三)持续选树优秀教师的宣传典型,着力宣传师德高尚、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教育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努力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四)学习践行新时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着重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的内容。
(五)结合查处通报师德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原因,坚持“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坚守师德底线,远离师德“红线”,做到不逾矩、不越线。
四、组织实施
2021年师德巡讲活动由省教育厅主办,委托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华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师德基地)负责承办,并根据师德巡讲主题组建对应的宣讲团队,具体组织开展的时间和地点由师德基地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另行通知。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和高校要因地(校)制宜组织开展本地本校师德巡讲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优秀教师和师德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组织开展师德巡讲活动作为新时代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与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具体安排和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2021年师德巡讲活动有序有效实施。
(二)广泛动员,协同推进。各地各校要充分发动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师德巡讲活动,鼓励和动员荣获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典型代表参与宣讲团组建,并向师德基地择优推荐报送省级宣讲团成员人选。在组织开展活动中,各地各校如需协助提供专家资源或专业支持,可联系师德基地协同帮助解决。
(三)常抓不懈,确保实效。各地各校要建立形成师德巡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场次师德巡讲活动,推动师德巡讲活动向常态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努力做到全覆盖、齐参与,在全省教育系统掀起“学先进、做表率、当模范”热潮。各地各校在开展师德巡讲活动中取得的工作成效、主要亮点特色或形成典型案例,请及时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相关材料同步发送电子邮箱:szgl@gdedu.gov.cn。
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华南师范大学)联系人:
谢光灵,联系电话:13825008860,020-85211443;
陈凯敏,联系电话:13922363752,020-85216093。
附件:(以此件为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