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办通知

深圳市南山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通知

2023-06-21 12:37:27 深圳教师资格考试网

各有关考生:

  根据深圳市招考办《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深招办〔2023〕11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一)笔试时间: 2023年9月16日。

  (二)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相关说明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南山区户籍人员。

  2.持有效期内深圳市居住证申领地为南山区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在南山区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以及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2。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深圳市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2021年及以后年份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在有效期内一次免试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具体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执行。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文件要求,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市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符合以上免考条件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不需再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直接向面试组织机构申请参加面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安排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7月7日9:30至7月10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应试考区。

  2.考区审核截止时间:7月12日12:00。

  3.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12日24:00。

  4.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11日00:00至16日18:00。

  (二)报名相关网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所有考生须在此网站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报科目和网上缴费。

  2.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信息核验失败的考生和至7月11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的考生,须在7月11日17:00前登录此网站上传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

  (三)网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注册。无论考生是否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本次笔试报名前均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以下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注册。

  第二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三步:阅读报考须知,填报个人信息。

  第四步: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详见附件2。

  第五步:考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第六步:信息初审。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初审,如符合报名条件,则进入下一步,否则本轮报名审核不通过。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及时修正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科目和考区,在7月10日16:00前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第七步:信息核验。对初审通过的考生,由各考区进一步核验个人信息真实性。(1)如考生信息核验失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发送短信通知考生须在7月11日17:00前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以下简称“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后等待审核结果。(2)港澳台考生无须等待短信通知,应于7月11日17:00前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指定的港澳台有效证件后等待审核结果。(3)如未收到短信且本人报名信息至7月11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的考生,请于7月11日17:00前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后等待审核结果。

  第八步:查看审核结果。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各考区不另行通知。

  第九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可再次登录网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报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支付考试费。审核已通过但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当次报考信息自动注销。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无论是否实际到考,考试费不予退还。

  第十步: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于9月11日00:00-16日18:00登录网报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市招考办申请免费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五)考试大纲及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六)成绩公布与违规处理

  1.成绩公布。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11月8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2.违规处理。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0755-82181999;南山区:0755-26486245。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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