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4-07 18:19:36
深圳教师资格考试网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深圳市福田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最近登记居住地址在福田区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深圳市福田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深圳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上面试学段和学科一致。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报时间为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第二阶段网报时间为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并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选择:认定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人请选择“深圳市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符合在福田区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选择“福田区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应小于190kb,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分辨率宽度应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应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系统上传的照片需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贴证书的照片一致。此照片将作为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中国教师资格网唯一使用照片。照片应当清晰完整,须显示衣领及双眉、双耳、双肩,不得配戴饰物,不得上传全身照、半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翻拍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进行PS处理。凡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又未能及时进行更新的,导致教师资格认定不成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二)现场材料确认
现场确认期间,申请人需提前进行网上预约。不属于福田区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内的申请人,请前往相应的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地址、联系电话和官网网址详见附件2)。
第一阶段现场材料确认的时间是2024年4月15日至23日(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二阶段现场材料确认的时间是2024年6月24日至27日(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现场确认时间
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需提前15分钟前往预约大厅取出预约排队号)
2.现场确认地点
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3楼,仅在现场确认期间受理);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8号,仅在现场确认期间受理)。
3.网上预约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网上预约:
微信搜索小程序“福田大厅”——页面左上角“福田区”——“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或“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在线预约”——“教师资格认定”,选择日期进行下一步即可。
预约成功后,可以在我的预约里查看预约信息,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办理即可。
四、申报材料
网上报名时某项材料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且比对无误的无须提供原件(例如学历验证或普通话证书);如某项材料在认定系统内比对不成功的,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现场工作人员核验,复印件收取备查。其中,身份证明原件、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个人照片为现场确认必须提交核验的材料。
《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用照片粘贴表》需申请人自行在公告附件查找、打印并填写。
申请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于材料需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需申请人自备纸质档案袋1个;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需要提供档案袋。申请人按照档案袋封面(附件3)顺序整理好材料,交现场工作人员装订。如某一项材料在系统能核对成功,请在档案袋封面对应的表格内标注“是”,否则标注“否”。
(一)身份证明
1.福田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居民户须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须同时提供个人信息页原件。或登录“粤省事”小程序“数字空间”栏目在线认证本人由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电子凭证”或“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2.非福田户籍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同时下载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查询方式: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上的“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证、居住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点击下载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扫码核验申请人的居住登记信息。
3.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学校须位于福田)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其中:
1.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以学籍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领证时须提交本人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方可领证。在读研究生以其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领证时无需提交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请提前在手机上下载“学信网”APP,进行学历认证。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三)普通话证书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无需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
2.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不能通过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证书查询结果截图。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四)体检合格证明
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最近六个月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第一阶段认定申请人提交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第二阶段认定申请人提交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人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4),双面打印好表格,带上身份证和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须与上传报名系统和现场提交的照片一致)自行到深圳市指定医院体检(附件5)。孕妇申请人,体检时暂不做“胸部透视”项目,过了哺乳期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需提供指定医院胸部透视体检合格材料进行领证。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函请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需自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自行打印填写函件(字迹工整),交由确认点现场工作人员。福田区教育局将函件交市教育局汇总后,由市教育局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加盖公章,后续市教育局将通知申请人领取加盖省教育厅公章的函件,申请人凭加盖省教育厅公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6-7)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办理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直接反馈给省教育厅,以省教育厅反馈的核查结果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
(六)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1张(与上传认定系统的电子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填写报名号、姓名和学科,按要求粘贴(附件8)。
(七)教育教学能力材料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2.认定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的,即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和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的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对于存疑的师范生材料,由福田区教育局向申请人原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函查申请人师范生身份和毕业成绩表是否真实有效。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五、温馨提示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和准确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四)申请人按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福田区教育局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留意福田区教育局的来电,及时按我局工作人员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六)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承诺,对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材料经福田区教育局复审合格后,在福田教育网官网公示认定结果。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认定材料由我局初审合格、经市教育局复审合格后,在深圳市教育局官网公示认定结果。第一阶段将于2024年5月31日在官网公示认定结果;第二阶段将于2024年7月19日在官网公示认定结果。
(八)教师资格证书制证完成后,将以公告的形式通知领取证书的时间及地点,请申请人留意福田教育网官网领证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带齐领证所需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本人持有使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及时存放到本人的档案管理机构,请务必妥善保存。
需要提供邮寄服务的申请人可在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系统选择“邮寄”服务,并详细填写本人常住地址和常用电话(以本人在认定系统填写的信息为准,无需另行在现场登记邮寄信息)。以学籍申请认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请不要在系统选择邮寄服务,须提交本人至少本科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后现场自领。如因联系电话错误、停机、换号、拒收短信等导致错过证书领取时间,或地址更换导致邮寄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不能送达本人,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如有政策上的疑问,可在工作日内工作时间拨打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23919812。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地址、电话和官网网址
3.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测试、体检医院相关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7.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8.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用照片粘贴表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附件: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2-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