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为做好我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深圳市盐田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居住登记地在盐田区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深圳市盐田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深圳市盐田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深圳市盐田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现居住地址为深圳市盐田区);
(五)驻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上面试学段和学科一致。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师范本科生或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 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受理范围
深圳市盐田区户籍、深圳居住和在校生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8:30至4月22日17:30;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8:30至6月25日17:30。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并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二)现场材料确认
1.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选择
认定机构选择:认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选择“深圳市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盐田区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1)深圳户籍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区的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
(2)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申请人选择最近居住登记地所在区的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
(3)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专科和在读研究生,以学校所在区的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
(4)港澳台居民以深圳最近居住登记地或教师资格考试地所在区的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
(5)驻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以驻地所在区的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
2.现场材料确认
第一阶段现场材料确认报名的时间是2024年4月15日至23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第二阶段现场材料确认报名的时间是2023年6月24日至27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工青妇活动中心11楼1113室
五、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
特别提示:请自行准备牛皮档案袋并粘贴填写好上半部分个人信息的档案袋封面<见附件2>,基本材料部分由工作人员填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在我区认定机构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携带以下材料到盐田区教育局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相关认定材料:
身份证明原件、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个人照片为现场确认必须提交的材料;其它材料原件信息如在认定系统内未验核成功的,将原件拍照上传系统,并在现场确认时向认定机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人工验核。如网上报名时能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成功的无须提供原件。具体如下:
(一)身份证明
1.盐田区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居民户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提供加盖集体户单位或户籍派出所红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再次复印无效)和个人信息页;或“粤省事”小程序“我的证照”栏目在线验证本人由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再点击查看详情;或“粤省事”小程序“我的证照”栏目在线验证本人由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户口簿”再点击查看证照。
2.非盐田区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其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且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上的“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证、居住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并点击下载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现场工作人员可以扫描查询单上的二维码核验本人的居住登记信息。
3.盐田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且居住登记地为深圳市盐田区。
5.驻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以及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在读研究生填写本科及以上已取得证书的学历且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即可。
(三)普通话证书
1.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
2.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不能通过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3.所有认定学科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视为合格。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四)体检合格证明
第一阶段认定申请人提交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第二阶段认定申请人提交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人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4),并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附件3)。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公安机关发函核查本区所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情况;
2.港澳台居民需自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须凭加盖广东省教育厅公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见附件5-6)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办理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自行填写打印函件或在确认点现场填写函件(现场确认点可准备一些空白函件,书写字迹清晰工整),确认提交信息准确无误后交给工作人员。我局将函件交市教育局汇总后,由市局统一报送广东省教育厅盖章。待省厅盖章完毕后,我局将通知申请人领取加盖省厅的函件,再由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直接结果反馈给省厅,省厅再将核查结果通知认定机构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认定机构。
(六)照片
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照片大小应小于190kb,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分辨率宽度应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应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照片背面填写姓名、学科、报名号以及手机号码。此照片将作为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中国教师资格网唯一使用照片。照片应当清晰完整,须显示衣领及双眉、双耳、双肩,不得佩戴饰物,不得上传全身照、半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翻拍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进行PS处理。凡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应要求或协助申请人及时进行更新处理,申请人拒不处理的,导致一切后果自负。
(七)其他材料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2.认定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的,即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和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的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对于存疑的师范生材料,由教育行政部门向申请人原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函查申请人师范生身份和毕业成绩表是否真实有效。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4.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学籍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领证时须提交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方可领证。在读研究生可以提交本科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领证时不需要提交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http://zwfw.cscse.edu.cn/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六、领取教师资格证
(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我局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在官网公示认定结果。
(二)教师资格证书制证完成后,我局将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发证之前请保持认定系统内填写的联系电话能正常使用,勿停机、勿换号、勿关机、或勿设置不接收陌生短信),具体领证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以在读研究生学籍申请的研究生领证时须提交本人的符合认定学历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需要提供邮寄服务的申请人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系统选择“邮寄”服务,并详细填写本人邮寄地址(近期有更换的请慎重选择邮寄地址),如因申请人电话无法正常联系或地址更换,造成证书无法正常投递到本人,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对于一些政策上的疑问,也可拨打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25228531。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地址、电话和官网网址
2.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3.普通话水平测试、体格检查、学历认证等相关信息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6.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
2024年4月9日
附件:
3.3.普通话水平测试、体格检查、学历认证等相关信息.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