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教师资格证却不想当老师,证书会作废吗?
一、教师资格证有效期
所谓教师资格证有效期,仅针对在岗教师,需要每5年注册一次。当一个在编老师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是未及时注册,就会失去教师资格。 这是国家出于对教育质量、教育水平严格把控所出台的政策。也是对在编老师贯彻教书育人、终身学习等师德的一种约束。 2013年9月,教育部组织实施了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试点,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已经在岗的教师不用参加资格考试,但所有教师都要接受每五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业务考核以及教学工作量考核。 2013年08月21日,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就对在编老师的定期注册审核进行了详细规定。 2015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正式实施,打破教师终身制且五年一审。 二、哪些人需要定期注册?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 目前定期注册的对象还是以公办学校的在编老师为主,部分地区可以将民办学校的教师纳入其中。 也就是说在编老师需要5年注册一次,对于只考了教师资格证并没有成为编制教师的同学来说,如代课教师、培训机构教师、考证党,教师资格证长期有效,不用担心有效期的问题。 三、如何进行注册?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指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在每年下半年进行,12月31日前结束。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申请首次注册合格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首次注册所需材料 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②《教师资格证书》 ③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④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定期注册合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定期注册不合格情况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不需要定期注册。所以就算拿到证不从事教育行业,也不要担心证书会作废!
2、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2、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3、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