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10-16 09:52:22
深圳教师资格考试网
各区(新区)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有关医院:
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我市每年组织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以下简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并取得相关证明。
为保障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指定医院范围扩大到深圳市内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名单附后)。请各区教育、卫健部门和各指定医院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共同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2.申请人参加教师资格体检流程(供参考)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深圳市教师资格体检指定医院名单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
(联系人:市教育局:陈益清,电话:88125172;市卫生健康委:吴国军,电话:88113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