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市罗湖教育系统选聘幼儿园专职责任督学7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根据《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拟公开选聘幼儿园专职责任督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1.岗位名称:幼儿园专职责任督学。
2.拟聘人数:7名。
二、报名资格
报名参加选聘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三)熟悉学前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热爱教育督导工作,能够深入一线、深入幼儿园、深入师生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熟悉教育督导业务,掌握必要的检查指导、评估验收以及监测方面专业知识和技术。
(四)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一级教师(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和信息技术能力,文字功底扎实。
(六)从事学前教育或教育管理工作五年及以上,熟悉幼儿园保教工作;如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七)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行专职责任督学职责。
(八)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报名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15日。
(二)报名方式及材料要求
1.报名方式: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1)邮寄报名:将报名材料通过邮政EMS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罗湖区教育局10楼1014室督导科。
(2)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按报名材料顺序整理排列)发送到电子邮箱:dds_201m@luohuedu.net(邮件名称格式:“应聘专职督学+本人姓名”)。
(3)收件人及咨询电话:高老师,电话:0755-22185729。
2.报名材料:须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1)《深圳市罗湖区幼儿园专职责任督学报名表》;
(2)身份证或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工作单位开具的任职经历、岗位证明等证明材料(须有任职单位证明,证明须有单位名称加盖印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报名时未开具,可承诺并申请延迟至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交);
(6)其他业绩、获奖等材料。
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接受报名。(3)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4)工作年限及获取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2月29日。
(三)资格初审
罗湖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择报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组织面试
本次招聘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教育局统一通知参加面试。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选与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由拟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体检事宜由拟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罗湖教育应用网公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罗湖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与其签订非常设岗位(临聘)聘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参照基准》副园长或教研员岗位执行。
四、咨询方式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罗湖区教育局;
联系人及电话:高老师,联系电话:0755-22185729,0755-22185731。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