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教师招聘重要考点之教育目的
在教师招聘考试中,教育目的是非常重要的一章,特别是教育目的概述这一节。因为教育目的是教育的核心问题,是国家对教育培养人的总的要求,它规定着人才的质量和规格,对教育工作有全程性的指导作用。教育目的是指导教育活动的指挥杆,理解教育目的的含义及层次结构对于后边我们学习教育学部分内容有积极的作用。这部分我们主要以客观题的题型备考。那么接下来我们仔细看下具体内容。
一、教育目的的含义
教育目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人们的这些教育目的有共同之处,也有这样或那样的差异。这些对教育目的的认识是从广义上来说的。即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者产生怎样的结果。狭义的教育目的:各级各类学校在国家对受教育者培养的总的要求指导下,对人才培养的质量和规格上的具体要求。
在我国,教育目的不仅要在学校中加以贯彻,而且调节着校外教育机构、家庭等一切存在教育因素的活动;不仅指引着学校的受教育者的成长,而且也是民族素质提高的方向。
二、教育目的的层次结构
教育目的的层次性包括:国家的教育目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师的教学目标。
1.国家的教育目的
国家的教育目的是国家对培养人的总的要求,它规定着各级各类教育培养人的总的质量规格和标准要求。
2.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
(1)培养目标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是结合教育目的、社会要求和受教育者的特点制定的各级各类教育的培养要求。基础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是为人的成长发展奠定德智体各方面的基础;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则是培养各种专门人才。
(2)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之间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
教育目的是针对所有受教育者提出的,而培养目标是针对特定的教育对象提出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对象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制定培养目标需要考虑各自学校学生的特点。
3.教师的教学目标
(1)教学目标是教育者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在完成某一阶段(如一节课、一个单元或一个学期)工作时,希望受教育者达到的要求或产生的预期变化。
(2)教师的教学目标是微观层次的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活动的基础,也是进一步具体化的培养目标,它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课程是为实现教育目标而选择的教育内容的总和。教学目标与教育目的、培养目标之间的关系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他们彼此相关,但相互不能取代。目的与目标根本不同,目标能测量,但目的不能测量。我们可以把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理解为教育意志,它们落实在一系列实现教学目标的行动上。教学目标有次序的渐进和积累,并逐步向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接近。
三、注意事项
有的时候我们做题时发现教育目的的层次结构有这种说法:国家的教育目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课程目标和教师的教学目标。而课程目标又是什么呢?所谓的课程目标就是在教育部各个学科的《课程标准》里,要求每个参与基础教育教学的工作者,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要认真关注的内容。课程目标和教学目标是我们在备考的过程中需要去重点区分的,那我们来具体看下课程目标和教学目标的主要区别,方便更加深入的理解知识。
1.两者的指导对象不同
课程目标指导整个课程,而教学目标只是指导某一课的教学过程。
2.两者的概括程度不同
课程目标较为抽象,是对科学课程在宏观上的指导,教学目标则较为具体,对教学细节上的要求。
3.两者的实施主体不同
课程目标的实施主体涉及到教育管理部门、课程指导机构、师资培训基地、教材与教学参考书的编写者与审核者、学校的专业教师和教辅人员以及全体接受课程教育的学生。
教学目标的实施主体只包括担任课程教学任务的专业教师、教辅人员以及全体接受课程教育的学生。
4.两者的灵活程度不同
课程目标往往是国家教育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反复研讨、推敲的结果,具有导向作用。课程目标一旦确立,轻易不会改动;而教学目标往往是由任课教师根据自己对课程目标的理解和对实际教学状况的把握来制订的,随着教学活动的展开和教育改革的深入,某门课程在某学期、某堂课甚至某个教学活动环节上的教学目标是可以随时随地调整更新的。
通过以上分析,相信可以更好的帮助大家掌握教育目的的相关知识。